中新網7月17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,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镕涉嫌不當合并與會計造假案終審17日宣判,法院維持原判,認定李在镕無罪。
報道稱,韓國最高法院審判第三庭當天作出上述判決。前三星集團未來戰(zhàn)略室室長崔志成等與李在镕一同被起訴的13人也全部被判無罪。
李在镕等人涉嫌2015年在子公司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兩家企業(yè)的合并過程中參與非法交易、股價操作、會計造假,因此于2020年9月被檢方起訴。一審經過3年5個月的審理,于去年2月宣判李在镕無罪。二審于今年2月維持一審判決,認定李在镕無罪。
Copyright ? 2001-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
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170001 -
增值電信業(yè)務經營許可證 鄂B2-20231273 -
廣播電視節(jié)目制作經營許可證(鄂)字第00011號
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(jié)目許可證 1706144 -
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(鄂)字3號 -
營業(yè)執(zhí)照
鄂ICP備 13000573號-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
版權為 荊楚網 m.gzjqrwl.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